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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胜煜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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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天津市东丽区劳动仲裁,天津市和平区劳动仲裁律师,天津市河东区劳动仲裁律师
行 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发布时间:2023-03-15
仲裁时效是指具有诉讼权利能力的当事人,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行使自己的权利,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而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仲裁是诉讼的必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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