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香港条形码|中国条码中心申请流程|国际通用条形码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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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中国条码中心申请流程
行 业:商务服务 知识产权服务
发布时间:2023-02-22
国际物品编码组织(GS1)成立:2015年,EAN与UCC正式合并,更名为国际物品编码组织(GS1),在**范围内推广统一、通用的、包括产品、位置和服务的编码、数据载体技术以及电子数据交换技术的GS1系统。
商品条码从初仅作为商品“”解决商品的身份识别和零售 结算,逐渐发展为用于物流、仓储、生产制造、贸易交易方、位置等的编码标识管理,商品条码标识体系不断完善;商品条码符号从初仅用于零售的UPC 条码,发展到不仅用于非零售渠道销售、储存或运输的ITF-14,还能承载生产日期、批号、位置等更多附加信息的UCC/EAN-128 条码、二维条码、RFID 电子标签等,条码数据载体不断丰富。
关于《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意见的函”的规定: (1)子公司在其单开发、设计、自行生产的产品上,应当使用子公司自己申请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 (2)经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备案,子公司可以在由集团公司统一开发、设计、安排生产的统一的同类产品上使用由集团公司授权使用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 在统一管理商品代码的前提下,集团公司(总公司)下属的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立法人),可以使用集团公司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但必须在商品或包装上标注集团公司的名称或集团公司和分公司的名称。分公司也可以持其《营业执照》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注册申请厂商识别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