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需提交的其他附件: a. 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危险化学品清单,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及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b. 1998年11月后的新、扩/改建项目,须提供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报告,如不能提供给的,需提供合理的解释文件或当地**出具的相关 c. 有法定的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申请组织在近一年内的环境监测(包括废水、废气、噪声等)报告 d.(适用时)受审核方的环境管理体系所覆盖的活动区域和管网示意图(至少包括污水、雨水管网),必要时提供主要原(辅)材料清单、危险化学品清单 e. 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质量手册的编制、批准和发布: a. 公司研发部主管依据ISO9001:2015标准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负责编写质量手册; b. 质量手册由总经理批准发布; c. 质量手册换版时,仍执行上述程序。 2. 质量手册的发放: a. 质量手册由公司管理部负责发放,对内发放的质量手册为受控版本,加盖“受控文件”。对外发给认证机构的为受控版本,盖“受控文件”,发给咨询机构/顾客以及其他部门的为参考版本,盖“参考文件”。 b. 受控版本的质量手册持有者,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外借、擅自更改和复制,但调离工作或离开本公司时,应变更或交还手续。 3. 质量手册的更改和换版: a. 质量手册由行政负责更改。但受控版本质量手册的内容更改时,可以采用划改或用更改页替换作废页的形式更改,所有更改由管理部统一集中实施,并依《文件和记录控制程序》要求执行。 b) 质量手册经过重大或5次以上更改,或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发生重大调整时,应进行更换版本。质量手册的换版仍执行本手册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