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如何跟谈判
在与谈判前建议想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了解的过错在哪些方面,这是赔偿的基础;
二、确定院方给你们的损失有哪些;
三、按照相关规定应该赔偿多少。
医保中心继续收取超龄人员保费应支付保险待遇
本案要旨:连续参保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因亡,并已经被认定为的,保险中心在参保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继续接受其保费的,应当履行支付保险待遇的职责。
婚宴菜肴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提出十倍索赔是否应予支持
——根据《食品安全法》,消费者可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支付十倍价款的赔偿金,但前提是要认定涉案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可以从文释、当然解释以及食品安全标准所涉及的范围和种类等角度界定食品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消费者权益保》第55条和《食品安全法》第148条各有不同的构成要件,针对同一消费事实,若提出不同的诉讼主张和法律依据,包括选择违约之诉还是侵权之诉,有可能得出截然不同的裁判结果。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当做好充分的释明工作。
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时,应以受害人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时的个人情况确定适用城镇标准还是农村标准
本案要旨:适用《侵权责任法》审理民事纠纷案件,如受害人有被扶养人的,应当依据《关于适用〈中华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四条的规定,将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疾赔偿金或赔偿金。在具体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时,应以受害人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时的个人情况确定适用城镇标准还是农村标准。
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个人活动受到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一般包括以下情形
1、员工受用人单位唱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
2、员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或者开会期间;
3、员工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动期间。
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这里强调的是“工作原因”。
如果员工在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个人活动,则不能认定为。
在《关于审理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此亦进行了明确,“职工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开会无关的个人活动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认定为的,应予支持”。
需在什么期限内提出认定申请?
(一)用人单位一方的申请时限
根据《保险条例》、《认定办法》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认定申请。遇有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特别注意:依据《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如果单位没有这30日内提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劳动者一方的申请时限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认定申请。
特别注意:工会组织也是可以申请的!
(三)超过1年申请期限的特别规定
根据《关于审理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1)不可抗力;(2)人身自由受到限制;(3)属于用人单位原因;(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5)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