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德乐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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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3602363207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泰新路21号608室
产品规格:
产品数量:9999 个
包装说明:
关 键 词:排水证办理材料
行 业:环保 净化工程
发布时间:2023-02-13
东莞市德乐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粤港澳大湾区中心区——东莞,经营服务范围有: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临时排污证;大气、废水自主竣工验收;噪声、固废验收;排污证;废水废气治理工程;VOCs治理提升;活性炭吸附设备;UV光解催化氧化设备;酸碱性气体喷淋设备;布袋除尘设备;纯水设备;OR反渗透系统;好氧生化污水处理系统;中水回用系统;通风降温工程。针对各类企业所面临的系列环保问题提供专业的综合解决方案。本机构以社会责任和客户利益为导向,实现了跨行业、跨地区、跨部门资源的整合,力求与企业共创和谐的生态环境,努力让生态环境持续发展与企业成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排污许可证还应当提交相应材料:
(一)属于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在提出申请前已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单位基本信息、拟申请许可事项的说明材料;
(二)属于城镇和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排污单位的纳 污范围、管网布置、较终排放去向等说明材料;
(三)属于排放**污染物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及实施技术改造项目的,排污单位通过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替代获得**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说明材料。
申请排污许可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1、向其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可以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也可以通过信函等方式提交;
2、审批部门对收到的排污许可证申请,根据实际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依法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即时告知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2)不属于审批部门职权范围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排污单位向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排污单位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3日内出具告知单,一次性告知排污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
(5)属于审批部门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排污单位按照要求补正全部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
3、审批部门应当对排污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可以对排污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
4、对具备相应条件的排污单位,颁发排污许可证。
《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十七条排污单位应当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同时向有核发权限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通过平台印制的书面申请材料。排污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法律责任。申请材料应当包括:
(一)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主要内容包括: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主要生产装置,废气、废水等产排污环节和污染防治设施,申请的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执行的排放标准。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格式见附件。
(二)有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主要承诺内容包括: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法律责任;按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控制污染物排放;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按时提交执行报告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等。
(三)排污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排污口和监测孔规范化设置的情况说明。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号,或按照《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经地方**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还应提供纳污范围、纳污企业名单、管网布置、终排放去向等材料。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排污许可证,可以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也可以通过信函等方式提交。
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单位应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其中应包括以下事项:
(一)排污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文件或者环境影 响登记表备案材料;
(三)按照污染物排放口、主要生产设施或者车间、厂界申 请的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 准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四)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污染物排 放方式、排放去向、自行监测方案等信息;
(五)主要生产设施、主要产品及产能、主要原辅材料、产 生和排放污染物环节等信息,及其是否涉及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情形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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