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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数量:9999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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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河源项目补贴咨询资金申请
行 业:商务服务 知识产权服务
发布时间:2023-02-12
广州市研发机构建设
一、申报条件
(一) 研发经费。核实标准:企业有持续稳定的研发经费投入机制并已开展研发活动,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或**个会计年度年平均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200万元。
(二) 研发场所和研发固定资产。核实标准:企业研发机构已有固定的研发和办公场所、仪器设备及其它必需的科研条件,其中研发场所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总额(不含房产)原值不低于200万元,软件类、设计类和服务类企业研发机构要求不低于100万元。企业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共建的研发机构除满足前述条件外,需提供共建研发机构的合作协议,且企业为共建研发机构已提供不少于150万元的建设经费。
(三 )研发人员核实标准:企业研发机构已有的研发队伍,并配备管理负责人和技术带头人,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的人员不低于研发机构总人数的50%。
广东省**产品认定
一、申报条件
(一) 凡在广东省境内注册,具有立法人,生产的产品及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领域》(国科发火〔2016〕32号文)规定的范围,或产品属于《中国**产品目录(2006年)》、《中国**产品出口目录(2006年)》、《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以下文件均可在广东省协会下载,均可申报。
(二)申报的产品应经过国家授权部门的认定或经市场检验并得到认可的新产品。
(三)申报产品的知识产权归属明晰,产品技术成熟、市场潜力大,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四)产品及其生产过程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佛山市顺德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
申报条件
1. 申请建立区工程中心的依托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在顺德区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立法人的科技型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
(二)申请组建的区工程中心应配备管理负责人和技术带头人,其中专职研发和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拥有硕士学位或的人员不低于18%。
(三)具备产学研合作基础,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
(四)组建区工程中心目标明确,研究开发任务具体,方案可行,措施得当。
(五)具备一定的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试验仪器、检测工具和工艺装备(不包括生产用设备),且设备原值应当不低于200万元。
2.除基本条件外,企业类区工程中心依托单位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经营和运行状况良好,上一年度销售额不低于3000万元,能够提供组建区工程中心需要的建设资金。软件、创意设计及研发服务类企业可适当降低。
(二)企业建有的研发机构,有持续的研发投入,申请组建的上年研究开发经费占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或不少于200万元。组建后每年研究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或不少于300万元。
(三)企业拥有**、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并在有效期内。
3.除基本条件外,公益类区工程中心依托单位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能够落实区工程中心的建设资金和日常研究开发经费。
(二)近三年,每年承担所申报行业(领域)的区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不少于3项,且三年内此类项目的经费总额不低于200万元,在同技术领域具有一批可转化的科技成果,并至少已推广应用科技成果1项。
(三)拥有5件以上有效知识产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
(四)具有为**业(领域)企业服务的经验和业绩。
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
一、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为广东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立法人的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企业已建有工程中心的不能重复申报;高校和科研院所在同一技术领域已建有工程中心的不能重复申报,且当年仅能申报建设1家工程中心。具体条件如下:
(一)单位规模。依托单位在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企业单位上一年度主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研发经费不少于100万元且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3%;高校和科研院所单位近三年在该领域的研发经费总额不少于500万元。
(二) 科研条件。依托单位具有较好的研发基础条件,具备进行工程化研发、设计和试验的综合能力,有必要的场地和实验、检测、分析的工艺设备(不含生产设备),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三)科研成果。依托单位在本领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具有较高的成果产出和转化水平,拥有5项以上**、软件著作权、标准等自主知识产权。其中高校和科研院所单位还要求近三年承担过本领域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与省内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完成的标志性科研成果不少于3项。
(四) 人才队伍。依托单位拥有高水平的技术带头人和工程技术队伍,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的人员不低于科研总人数的50%。
(五) 管理机制。中心有完善的管理架构和运行管理机制,有健全的内部研发体系和人才激励、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
(六)鼓励有较强创新实力的新经济企业建设工程中心。新经济企业获得股权投融资300万以上或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投入**300万元的,不受申报条件(一)(二)限制。
(七)粤东西北地区给予倾斜支持。鼓励粤东西北地区企业与高校院所签署协议联合共建,共建单位在该领域的实验设备和研发人员可纳入条件(二)(四)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