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要求 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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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佛山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要求
行 业:商务服务 知识产权服务
发布时间:2023-02-10
区级申报条件:
1. 在佛山市高明区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立法人的科技型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科技创新公共服务机构。
2. 申请组建的工程中心应配备管理负责人和技术带头人,专职研发和管理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拥有本科学历、中级或以上、研发成果以及享受各级人才津贴的人员累计不少于3人。
拥有研发成果的人员指的是参与了获授权**开发人员、或者参与了获科技主管部门立项并验收的科技项目的人员。
3. 具备产学研合作基础、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
4. 组建的工程中心目标明确,研究开发任务具体,方案可行,措施得当。
5. 具备一定的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须的试验仪器、检测工具和工艺装备(不包括生产用设备),且设备原值不低于70万元,有一定面积的研发场地。
除基本条件外,企业类区工程中心依托单位还应具 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经营和运行状况良好,上一年度销售额原则上不 低于 800 万元,能够落实组建区工程中心的资金和研究开发经 费。软件、创意设计及研发服务类企业可适当降低。
(二)企业建有的研发机构,有持续的研发投入,申请组建的上年研究开发经费占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3%,或不 少于 100 万元。组建后每年研究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 于 5%,或不少于 100 万元。
(三)企业拥有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 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或者申请发明**、实用新型**获得受 理,或者申报科技项目获得各级科技主管部门立项。
高明区奖励:资助100万、省级资助50万、市级资助20万、区级资助10万
省级升级为,一次性追加资助50万
市级升级为省级,一次性追加资助30万
区级升级为市级,一次性追加资助10万
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扶持标准
经批准组建的市工程中心,凡依托单位为本市高校、市属机构的,由市科技局在市科技创新经费中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资助,其余的由依托单位所属区按照区的政策给予资助。
高明区:对经认定的区、市、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区级财政分别一次性资助10—100万元。
禅城区:获得组*家、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承担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550 万元、100 万元、30 万元扶持补助。
顺德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
一、申报条件
(一)在顺德区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立法人的科技型企业;
(二)申请组建的区工程中心应配备管理负责人和技术带头人,其中专职研发和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拥有硕士学位或的人员不低于18%;
(三)具备产学研合作基础,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
(四)组建区工程中心目标明确,研究开发任务具体,方案可行,措施得当;
(五)具备一定的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试验仪器、检测工具和工艺装备(不包括生产用设备),且设备原值应当不低于200万元;
(六)企业经营和运行状况良好,上一年度销售额不低于3000万元,能够提供组建区工程中心需要的建设资金。软件、创意设计及研发服务类企业可适当降低;
(七)企业建有的研发机构,有持续的研发投入,申请组建的上年研究开发经费占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或不少于200万元。组建后每年研究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或不少于300万元;
(八)企业拥有**、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并在有效期内。
二、扶持方式
(一)坚持**推荐原则。今后在推荐申报省、市级工程中心时,首先在区工程中心的基础上推荐。
(二)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均可申请组建区工程中心,每个单位只可以组建一个区工程中心。同一行业或领域可设立多个区工程中心。
(三)采用“事前立项,事后扶持”方式对符合扶持条件的区工程中心给予一次性无偿经费扶持,每个区工程中心给予扶持经费30万元。
三、申报时间
8月
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单位自由申报,经评审后,择优认定。
(一) 网上注册登记。
申报的单位可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和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注册,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开设用户帐号的权限,项目主持人从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后进行申报。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二) 申报。
各单位和申报人注册后即可通过网络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并在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打印书面申报书一式1份(含通过系统上传的所有附件和真实性承诺函)送交所属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统一交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具体填报要求详见《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报操作指引》。
(三) 审核推荐。
各级主管部门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对认定申请择优推荐。